国家二级妇产专科医院

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合作指导单位

全国不孕不育临床基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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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到病房后

  1、病房护士主动热情接待患者,根据病情安排床位。

  2、建立并填写住院病历,通知医生,测量生命体征、体重等。

  3、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,并做好入院宣教,如:详细介绍入院须知,包括病室环境、作息时间、饮食原则、探视陪护制度、医生查房时间、呼叫器的使用、物品保管、防火防盗、住院期间不能外出、病室内不准抽烟等;介绍主管医生、责任护士、科主任、护士长等。

  4、告知家属住院所需物品,将多余物品带回,保持病室整洁。

  5、评估入院患者,做好患者心理护理,认真履行告知程序,取得患者配合。让患者或家属在宣教单上签字。

  6、处理并执行医嘱,落实治疗、护理措施。

  7、遵医嘱通知患者及家属饮食种类,并在床头作出饮食种类标记。

  8、按分级护理内容进行护理,定时巡视病房,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落实疾病护理常规,定时填写输液观察卡。

  9、做好各种护理记录。


病房探视制度

尊敬的患者、家属您们好:

为了给住院患者创造一个良好、舒适、安静的治疗休养环境,我们做了如下规定,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努力,达到共同的目的。

1 、探视时间:每周二、四、六、日下午 2 点 30 分 —6 点 30 分探视。

2 、一位患者一次限两名家属,请您遵守探视时间按要求离开病房,保证患者休息。

3 、安全注意事项:

( 1 )物品管理:不带贵重物品及其它财务,病人身边不存现金。

( 2 )禁止自带电器,禁止使用手机、 BP 机。

( 3 )院内禁止吸烟,注意防火防盗。

( 4 )探视家属不得私自带病人离开病房,如病人有情况,请及时通知护士。

( 5 )如遇紧急情况,请呼叫医护人员。

4 、探视期间,探视家属应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。

患者家属陪住规定

一、陪住条件:

1 、病情危重且不在监护室监护的患者。

2 、大手术后或复杂特殊手术后的患者。

3 、有自杀倾向的患者。

4 、有癲痫病史的患者。

5 、有语言障碍、失明失聪、智能障碍的患者。

6 、老年患者( 75 岁以上)及 6 岁以下的儿童患者。

7 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症状患者。

二、陪住要求与规定:

1 、护士长或主班护士遵医嘱为病人家属开具陪住证,并向家属介绍陪住要求。

2 、陪住人员与医护人员相互配合,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。

3 、陪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串病房聊天,不在病房吸烟、洗澡、洗衣服等。不得自带躺椅和折叠床,不得上病床睡觉,保持病房的清洁、安静、整齐。

4 、不得在病房内使用电器。如:手机充电、电炉子等。

5 、爱护医院的公物,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
6 、每位患者陪住只限一人,陪住者出入病房时应出示“陪住证”。

7 、如陪住者有事离开患者时,必须通知值班护士。

三、患者家属办理陪住流程

遵照卫生局有关陪住的规定与要求,尽可能地减少陪住人员,为住院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。凡因病情需要陪住的患者由主管医生开立医嘱,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发给陪住证(医院盖章有效)方可陪住。患者停止陪住或出院时,收回陪住证。